公 示
公 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43 号),经认真研究,决定推荐遂宁龙王庙净化厂为石油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张琪为劳动模范候选人参加评选。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向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反映。 电话:0825—2224081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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